2013年9月2日 星期一

【914 護山林 反水保環評修法】 公民力量集結



 


【敬邀參加】

【914護山林  水保環評修法】

【公民力量集結】

時間: 2013914() 下午三點至七點

         地點: 行政院內政部前集結  (台北市徐州路5)



反修水保毀山林、反修環評毒寶島



水保不保 你家穩倒、水保不保 乾旱將到


  【活動說明】


   台灣經921大地震與88莫拉克風災後,又值全球氣候變遷加劇,我們知道台灣山林應避免不開發,否則可能還會有更多小林村災難發生。不過面臨天災政府是否已做好國土復育與規畫,國土三法完備了嗎? 水資源保育工作做足了嗎? 水質安全嗎? 很遺憾地,政府交不出保育成績單竟又背道而馳胡亂修法鬆綁開發,今年六月初農委會未召開公聽會就將水保法修法版本送立法院審議;七月,環保署隨之預告修訂環評項目,修法都是指向山林及水庫集水區的開發鬆綁。水保法修法將大幅鬆綁原法條的水保特定區,原來佔山坡地78%,修法後將僅剩16%,此舉危及水庫集水區安全,衝擊國家安全。我們憂心台灣的政客遊走政壇,掌握權力全心全力為財團及既得利益者奉獻與鋪路,水保法修法及環評項目的修訂,即是為財團於集水區開發的大鬆綁,更為集水區違法開發的行為大除罪。為保護我們的子子孫孫,民間團體特舉辦「914護山林 反水保環評修法」活動,反水保修法護山林,反環評修訂毒寶島。我們期待藉由公民力量「善的凝聚」,來改變這個荒腔走板的政府,來創造國家希望的新契機。 
【活動內容】
表達訴求、演講、行動劇、公民力量展現 
【主要訴求】
一、       反對修水保法,反對刪除水庫集水區內禁止任何開發行為 (修第19);反對大幅縮小水庫集水區作為特定水土保持區的範圍,反對水庫集水區內須特別保護者才要納入特定水土保持區 (修第16);反對下放權力給地方政府及機關廢止水庫集水區的特定水土保持區 (修第1718) ;反對廢止水庫集水區的保護帶 (修第3)
二、       反對環保署修訂「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部分條文」,反對修正將鬆綁水庫集水區及生態敏感區環評規定,也勢必嚴重影響全國各地區民生及灌溉用水及土壤安全,並危及水庫與河川生態,造成水庫與河川死亡。
三、       反對修應環評項目第三條及第十條,反對攔河堰集水區可設砂石破碎及非金屬礦物製造業及洗選場,因為砂石碎解、洗選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易造成水庫集水區淤積,減少攔河堰使用壽命,而且更容易混入一些高汙染的焚化爐底渣、飛灰等汙染性物品,易假再利用之名進入洗選場,洗選後含重金屬廢水及有害淤泥又可能排入攔河堰集水區,汙泥也將造成攔河堰或河川淤積,對水庫及集水區影響極大。況且水利法54-1條及水庫蓄水範圍使用管理辦法第4條皆明文禁止於水庫及攔河堰採取砂石,不須修法讓砂石業進入攔河堰集水區且一公頃以下免環評。
四、       反對修應環評項目第五條,反對位於水庫集水區內,要開闢道路,只要寬度未滿四公尺且長度未滿五百公尺,經農業主管機關同意之農路,即不須環評。
五、          反對修應環評項目第二十五、二十七條,反對於海拔1500公尺以上高山、自來水保護區、國家公園、國家濕地、沿海地區自然保護區等地區,興建或擴建社區及舊市區更新,只要政策研提機關-地方政府先將之畫入都市計畫區內,通過政策環評後,個案就不需環評。 
【主辦/協辦單位】
主辦單位台灣生態學會、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台南市社區大學研究發展學會、彰化醫療界聯盟、台南環境保護聯盟、台灣護樹團體聯盟、江翠護樹志工隊、淡海二期反徵收自救聯盟、要健康婆婆媽媽團

協辦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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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辦團體: 看守台灣、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綠色陣線、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反淡北道路聯盟、水患治理監督聯盟、搶救林口森林行動聯盟、新店碧潭護樹志工隊、雙和護樹聯盟、草山生態文史聯盟、海洋台灣文教基金會、台南市水資源保育聯盟、雲林環保聯盟、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屏東環保聯盟、淡水史田野工作室、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生態中心、 屏東縣教師會生態教育中心、高雄市柴山會、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桃園縣環境保護協會、高雄綠色協會、南方水盟、高雄市野鳥學會、鳳邑雙城古道文字工作室、桃園在地聯盟、千里步道、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洪雅書房、中華民國野鳥學會、台北市野鳥學會、雲林縣淺海養殖協會地球公民基金會、花蓮環保聯盟、雲林縣野鳥學會、高雄市大崗山人文協會、台文戰線繼續邀請中

守護我們乾淨的水源! 914護山護水護台灣聯盟 粉絲團
https://www.facebook.com/914protect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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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我不能不關心的事...水土保持法修法

 
 
★★你、我不能不關心的事...水土保持法修法 ★★

水土保持法於1994年制定,最近一次修訂是2003年,2007年農委會水保局組織法通過,重點工作就是要針對水庫集水區劃設「特定水保區」,同時針對區內保育擬定「長期水土保持計畫」,明訂「區內禁止任何開發行為」。

但水保法實施至今,水保局唯一劃設的「特定水保區」只有⋯⋯白河、烏山頭兩座水庫,其他93座水庫都沒有劃設。等於整部水保法多數沒有推動。水保局非但未檢討如何突破困境,反倒先修法,大幅放寬集水區的開發使用,主要修正如下:

一、將第16條原規定水庫集水區應全數劃為「特定水保區」,修法縮小成只有土石流潛勢溪流、崩塌地等「須特別保護」的水庫集水區才需劃設,如此即釋放83%、172萬多公頃土地可開發。
二、修改第19條,將「長期水土保持計畫的擬定重點」全部刪除。原本區內禁止任何開發行為,則改成只禁止四類行為,其他都不禁止
三、原本第20條規定,經劃為特定水保區的水庫集水區要設置保護帶,修法後刪除。第17條另授權地方可以變更或廢止特定水保區。

山坡地為台灣重要的自然資源,亦是影響環境氣候的地理屏障。再加上台灣因先天上地理環境特殊,不僅地勢陡峻、地質脆弱、河短流急。此外,在過去數十年間,台灣人口數量與產業經濟的成長,土地資源超限與不當利用、開發的情形日益惡化。加上全球暖化所形成的氣候變化異常,颱風、豪雨以及地震頻繁,導致土石沖蝕與山崩。讓我們的家園飽受土石流、淹水之苦。

台灣總面積360 萬公頃中,山地佔73.6%,平地佔26.4%,山坡地佔了台灣面積將近四分之三,此次修法即將釋放出172萬多公頃土地可開發,等於是台灣土地總面積的1/2,牽動著你、我及後代子孫水資源及居住的安全問題,你、我都不能不關心的大事!!!

水保法不當修法;現勘「集集攔河堰」集水區清水溝溪上游

 
水保法不當修法;現勘「集集攔河堰」集水區清水溝溪上游

2013年8月17日 2:12
文/台灣生態學會 蔡智豪 秘書長(2013/8/16)

南投縣鹿谷鄉位於濁水溪支流清水溝溪與北勢溪的集水區之間。
清水溝溪是僅鄰集集攔河堰南側的重要集水區,著名的鳳凰谷鳥園亦位於此溪上游。⋯⋯

此次探勘沿「投56」前進。在經過鳳凰谷鳥園之後,道路切過北鳳凰山稜線北側山坡斷崖下。在此看到嚴重的崩塌土石流,在殘破的山坡上,見生態工法用砌石美化「土石流溝」,但山坡上的亂石,在大雨來時,則隨時可能垮下,而輕易摧毀這些猶如「黃金、鑽石(民脂民膏)」打造的工程。

再經過500公尺處,道路旁出現另一條土石流溝,山坡上還卡著巨大的石塊,這些政府工程如螳臂擋車,完全是不可能檔住這樣的巨石山崩。

清水溝溪上游沿線邊坡陡峭脆弱,甚至可看到整塊山壁如被削掉般崩落在溪谷中,形成小型的堰塞湖。但在此區域崩落的土石區,政府卻「非常用心」地種植一大堆半死不活的大葉桃花心木,種植區還定時撫育除草,讓其它次生林樹種無法生長。這些殘弱的大葉桃花心木,比起崩塌區無人干擾所長起的樹木,其水土保持功能已天差地別。

繼續前進,經鳳凰三號的橋頭,驚見一個木製告示牌。此告示牌標題為「台灣氣候保護紀念林設置計畫」

內容如下:
「為了減緩地球暖化,於2007年6月5日(世界環境日)在國內推動第一批種樹造林固碳活動,共規劃29公頃,提供41,114株樹木供認養,作為個人或企業溫室氣體減量的對策。
(造林樹種共六種)台灣肖楠、台灣櫸、台灣杉、烏心石、樟樹、牛樟。
(屬名單位)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台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台灣大學全球變遷研究中心」

此造林區週邊原生森林十分茂密,可見這項造林計畫又是在「森林中造林」。

在現場明顯可見「有種樹的區域沒有森林,沒有種樹的區域森林茂密」。

台灣產官學界勾結緊密,創造「種樹造林固碳」的贖罪券提供高排碳的企業來贖罪。但事實上,這些作為卻嚴重地傷害原有的生態體系。

近日水保法、環評法不當修法引起社會關注與討論,有不少人為此提出「水庫分級論」來解套,即攔河堰歸為二級水庫,來解除水保特定區、環評、開發等限制,而不將攔河堰與大型水庫混為一談,徒增一堆困擾。

這樣的說詞,讓一堆住在城市(天龍國)的人們,感覺很有道理,大表贊同。但事實上,環境是系統性的,台灣的山林早已千瘡百孔,哪有本錢再分一級、二級水庫,哪有本錢再鬆綁法令開發。

以此次清水溝溪上游探勘為例,這些崩塌的土石已宣告耗資238億元的集集攔河堰末日已近。

山區一大堆「水土保持工程」完全不堪一擊,但龐大的利益結構,卻讓工程不斷地在山區進行,而讓利益團體達到心目中的「永續工程」(永遠都有工程可以做)。

這些高等學府的教授們一定很清楚天然林是台灣終極的防護罩。但他們卻寧願為了利益,來蒙蔽良心,創造在森林中「種樹造林固碳」的世界謊言。他們除了是研究的學者,也是教育者,但這樣的行徑,卻讓人寒慄,因為台灣社會重大的問題就是出現在「知識份子」明明知道真相,但卻故意與政客聯手做壞事。

現在台灣社會紛紛擾擾,許多事情並非耳聞所述,思辨能力很重要,實證考據也很重要,但最後評斷的依據還是我們那內在的「良心」。

1.清水溝溪是僅鄰集集攔河堰南側的重要集水區。

2.鹿谷北鳳凰山稜線北側山坡斷崖,山坡嚴重崩塌的土石。

3.在殘破的山坡上,見生態工法用砌石美化「土石流溝」。


4.土石流溝山坡上卡著一個巨大的石塊,這些政府工程如何檔住這樣的巨石山崩。

5.清水溝溪上游沿線邊坡陡峭脆弱,甚至可看到整塊山壁如被削掉般崩落在溪谷中,形成小型的堰塞湖。

6.在崩落的土石區,政府仍「非常用心」地種植一大堆半死不活的大葉桃花心木。

7.這些殘弱的大葉桃花心木,比起崩塌區無人干擾所長起的樹木,其水土保持功能已天差地別。

8.在鳳凰三號橋頭,驚見一個木製告示牌「台灣氣候保護紀念林設置計畫」。

9.在現場明顯可見「有種樹的區域沒有森林,沒有種樹的區域森林茂密」。

10. 「台灣氣候保護紀念林設置計畫」造林區域近照,有種樹的地方沒有森林,沒有種樹的地方森林茂密;經濟林的樹種、頻繁的割草撫育,這些學者胡搞瞎搞的作法,對生態問題、全球氣候變遷問題的改善,到底有何幫助?

https://www.facebook.com/notes/蔡智豪/水保法不當修法現勘集集攔河堰集水區清水溝溪上游/101515474397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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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不當開發

台灣為不斷應付災難、崩塌、土石流,災後復元猶如演化般,現今速度快得驚人!昨剛下過大雨,崩下許多土石,沿線山路已是怪手、山貓、卡車在工作...
圖/台灣生態學會 蔡智豪 秘書長
 
 


「台灣氣候保護紀念林」醜態

2007年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台大實驗林管理處、台大全球變遷研究中心,設置的「台灣氣候保護紀念林」,有種樹的地方沒有森林,沒種樹的地方森林茂密,事實上,這個〝人造林〞沒有固碳功能(因為不種樹,次生林也長得比它好),且在山區破壞生態,連基本的水土保持也達不到,一場颱風,崩塌的現況,讓他們這些〝學者〞的「台灣氣候保護紀念林」醜態百出....
 文/台灣生態學會 蔡智豪 秘書長
 


這是一個沒有正義的BOT案!

這是一個沒有正義的BOT案!
這是一個賣台的BOT案!
這是一個比美麗灣更可惡1萬倍的開發案!

不只是山也要BOT,海也有BOT,連我們的飲用水來源,連我們美麗的日月潭,都要被BOT!不只是邵族的領地被強徵給大陸,日月潭邊的孔雀園都要被BOT掉!
⋯⋯
僅有700多人的邵族所面對的命運正是所有台灣人即將面對的命運的縮影,請大家醒過來看看吧,這時候如果你都不肯為日月潭發聲,不肯為邵族發聲,不肯為自己的命運發聲,他日淪為亡國之奴,就會有如向山旅館的開發書中所說的我們會給邵族工作機會,讓他們唱歌跳舞轉圈圈表演他們的文化給旅客看,也會優先請他們做打掃房間等工作機會!這搶走邵族土地又極其汙辱邵族的開發案不就是馬政府當大陸人的打手打自己人嗎?

這裡提出幾點質疑:

1.為什麼這個日月潭邊的BOT案是給陸資的新生投資公司拿走?難道沒有國內的財團要投資嗎?遴選BOT的條件是什麼?

2.為什麼政府公然偽造邵族人的發言內容從反對到贊成呢?

3.日月潭的邊坡因為不斷增加的遊湖船沖刷邊坡已經導致許多樹木倒下,泥流不斷地往下留,為什麼環評委員還會說這裡可以再繼續開發?環評委員有實際去現場看過嗎?

4.政府花了那麼多的錢給日月潭風景管理區去建設,當初是為了陸客來台,說會發展到台灣的經濟,請問陸客來台我們必須付出多少建設費用?多少環境成本?旅行業者都表示大陸吃肉甚至連根骨頭都不給台灣旅行社啃,最好賺的就是購物點全部都是被陸資獨佔,連鳳梨酥伴手禮都要退佣50%給大陸,這樣叫做發展台灣經濟嗎?這個算盤是怎麼打的?

5.為什麼政府可以一再欺騙邵族說會還邵族土地卻又一再徵收走邵族人的領地?這跟大埔事件有什麼兩樣?

6.中國大陸的景點都是費心地維護,黃山也好,九寨溝也好,不能開發不能蓋飯店,生意再好人再多就是漲價又漲價,我們免費給大陸人來玩日月潭,阿里山和其他的風景區沒有收錢也就算了,為什麼還要破壞我們的山林水土去滿足陸客來“親自看看我們的日月潭和阿里山“那種心情呢?

7.連涵碧樓都汙染過日月潭,憑什麼相信陸資的飯店不會汙染?今天給中資去經營,如果有違法的情事,我們的環保署和其他的部會敢動手去裁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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